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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查詢與驗證
身處異地身份證丟了急需用怎么辦?異地身份證辦理程序
異地身份證辦理
2017年7月1日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 60天內發(fā)放,公安部印發(fā)的上述意見規(guī)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qū),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fā)證周期。
收費標準
1、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
2、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3、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哪些人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
異地受理制度,是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zhí)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兩類人不能異地辦理身份證
一是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對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1、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對象為:公民在辦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等候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
2、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在《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5、3天后本人攜帶《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
6、申領人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需將以前申領的法換領居民身份證前,在其有效期內,繼續(xù)有效。換領居民身份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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