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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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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左丘明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
    臧僖伯諫曰:
    “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
    君將納民于軌物者也。
    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
    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不軌不物,謂之亂政。
    亂政亟行,所以敗也。
    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農(nóng)隙以講事也。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shù)軍實。
    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鳥獸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
    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  公曰:
    “吾將略地焉。
    ”遂往,陳魚而觀之。
    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
    “公矢魚與棠。
    ”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臧僖伯諫觀魚譯文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于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農(nóng)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shù)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span>春天,隱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臧僖伯進諫說:“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講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禮器和兵器,那么,國君就不要親自去接觸它。國君是把民眾引向社會規(guī)范和行為準則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制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軌物,叫做亂政。屢屢亂政,這就是所以敗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nóng)閑時節(jié)進行,并(借這個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演練一次,回國都要對軍隊進行休整。并要到宗廟進行祭告,宴飲慶賀,清點軍用器物和獵獲物。(在進行這些活動的時候,)要(使車馬服飾旌旗等)文彩鮮艷,貴賤分明,等級井然,少長有序:這都是講習大事的威儀啊!鳥獸的肉不能拿來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能用來制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射它,這是自古以來的規(guī)矩啊!至于山林川澤的物產(chǎn),一般器物的材料,這都是仆役們?nèi)ッ睿嘘P(guān)官吏按職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應(yīng)涉足的事?!?/span>

    公曰:“吾將略地焉?!彼焱?,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隱公說:“我準備到那里去巡視?!庇谑蔷腿チ耍ㄌ牡兀?,讓漁民把各種漁具都擺出來捕魚,他在那里觀賞。僖伯推說有病沒有隨同前往。

    書曰:“公矢魚于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春秋》上說:“隱公在棠地陳設(shè)漁具?!保ㄟ@是說他棠地觀魚這一行為)不合禮法啊,并且說他去的地方遠離國都。

    臧僖伯諫觀魚注解

    1
    春:指魯隱公五年(前)春季。
    2
    公:指魯隱公。公元前年至公元前年在位。按《春秋》和《左傳》的編著體例,凡是魯國國君都稱公,后邊《曹劌論戰(zhàn)》等篇均如是。魯國是姬姓國,其開國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東西南部。
    3
    如:往。往。
    4
    棠:也寫作唐,魯國邑名,在今山東魚臺縣東。通“漁”,動詞,捕魚。魯孝公之子魯惠公之兄魯隱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驅(qū)”“弓區(qū)”)(kōu),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縣),伯為排行,僖是謚號。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達(臧哀伯或臧孫達),達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孫。講習,訓練。指祭祀和軍事活動等。材料,原料。指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軍事物資。指行動。納入。法度和準則。計量。軌則,法度。通“彰”,彰明,發(fā)揚。物之有華飾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間曰采。多次,屢次。指春天打獵。蒐,搜尋,謂搜尋不產(chǎn)卵未懷孕的禽獸。指夏天打獵,謂捕獵傷害莊稼的禽獸。指秋天打獵。狝,殺,謂順秋天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指冬天打獵。狩,圍守,謂冬天各種禽獸都已長成,可以不加選擇地加以圍獵?!按荷L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說明我們的先民在狩獵活動中已有生態(tài)平衡意識,也同時說明大凡有組織的狩獵活動,都帶有軍事演習的性質(zhì),并不單單是為狩獵而狩獵。指練兵比武等軍事演習活動。整頓部隊。古代的一種禮儀活動。凡盟會外交和重大軍事行動結(jié)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廟,并舉行宴會予以慶賀。指軍用車輛器物和戰(zhàn)斗中的俘獲等。表明。服飾旌旗等的顏色花紋。裝入,陳列。古代舉行祭祀活動時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禮器。激矢及物曰射。材木樵薪之類。菱芡魚龜之類。材資也。本指奴隸,這里指做各種雜務(wù)的仆役。到外地巡視。陳設(shè),張設(shè)也。推說有病。古代分言“疾”和“病”,輕者為“疾”,重者為“病”。指《春秋》。通“施”,實施,陳設(shè)。隱公在棠陳列漁具。

    臧僖伯諫觀魚賞析

    讀罷此文,讀者也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魯隱公作為一國之君,到棠地看看漁民怎樣捕魚,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這位臧大夫大驚小怪,還要苦口婆心、掰開揉碎地講那么多大道理?難道國君連這點自由也沒有嗎?馬克思主義認為:分析、考察和認識任何一種歷史現(xiàn)象,都必須把該歷史現(xiàn)象放回到產(chǎn)生它的歷史環(huán)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諫阻隱公到棠地觀魚,是因為隱公這一活動,不符合那個時代一個國君應(yīng)該遵循并身體力行的行為規(guī)范。不符合,就會“亂政”;而屢屢“亂政”,就會導致國家的敗亡。況且,隱公遠離國都,到棠地觀魚,并非為了體察民情,更不是與民同樂,而僅僅是他本人的一種游樂活動。也正因為如此,他才不敢對臧僖伯的諫言說一個“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將略地焉”為借口,堅持到那里尋樂去。

    這篇諫辭的最大特點,是緊緊圍繞著一個“禮”字展開勸諫,從觀點到為闡明觀點所舉述的諸多理由及作為論據(jù)的事物和行為,都沒有稍稍離開這個“禮”字。也就是說,沒有稍稍離開制約當時國君行為的規(guī)范和準則。另一個也很明顯的特點是,勸諫的緣起雖然是“公將如棠觀魚”,勸諫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隱公“如棠觀魚”,但諫辭中對此事卻不著一語。這不單單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這種表達法反映出進諫者進諫的著眼點,并不在于隱公“如棠觀魚”這一具體行為,而是當時的整個禮制。如果隱公聽了臧僖伯這番諫辭明白了“禮”對他的制約性,“如棠觀魚”這種“非禮”的事自然也就不會發(fā)生了。

    臧僖伯諫觀魚題解

      本文選自《左傳·隱公五年》。這一年(前718年)的春天,魯隱公要到棠地觀看漁民怎樣捕魚。魯國大夫臧僖伯從傳統(tǒng)的為君之道出發(fā),認為國君的根本責任是管好國家大事,而且任何舉措都必須合乎“古制”和國君的行為規(guī)范,否則就會“亂政”,而屢屢“亂政”,國家就會敗亡。正是出于這么一種認識,他從對國君和國家的責任感出發(fā),進諫隱公,勸阻他到棠地觀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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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左丘明
    左丘明[先秦]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華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歲。丘穆公呂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國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稱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稱“左丘明”,后為魯國太史 。左氏世為魯國太史,至丘明則約與孔子(前551-479)同時,而年輩稍晚。他是當時著名史家、學者與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傳》、《國語》等。左丘明的最重要貢獻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傳》與《國語》二書。左氏家族世為太史,左丘明又與孔子一起“如周,觀書于周史”,故熟悉諸國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更多

    左丘明的詩(共37首詩)
    • 《曹劌論戰(zhàn)》
        十年春,齊師伐我。
      公將戰(zhàn)。
      曹劌請見。
      其鄉(xiāng)人曰:
      “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
      ”劌曰: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乃入見。
      問:
      “何以戰(zhàn)?
      ”公曰:
      “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
      ”對曰:
      “小惠未徧,民弗從也。
      ”公曰:
      “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對曰: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公曰:
      “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對曰:
      “忠之屬也。
      可以一戰(zhàn)。
      戰(zhàn)則請從。
      ”   公與之乘。
      戰(zhàn)于長勺。
      公將鼓之。
      劌曰:
      “未可。
      ”齊人三鼓。
      劌曰:
      “可矣。
      ”齊師敗績。
      公將馳之。
      劌曰:
      “未可。
      ”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
      “可矣。
      ”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
      對曰:
      “夫戰(zhàn),勇氣也。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
      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   (小惠未徧一作“未遍”,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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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燭之武退秦師》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于晉,且貳于楚也。
      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于鄭伯曰:
      “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
      ”公從之。
      辭曰:
      “臣之壯也,猶不如人;
      今老矣,無能為也已。
      ”公曰: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
      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
      ”許之。
        夜縋而出。
      見秦伯曰:
      “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
      若亡鄭而有益于君,敢以煩執(zhí)事。
      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
      焉用亡鄭以陪鄰?
      鄰之厚,君之薄也。
      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
      且君嘗為晉君賜矣;
      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shè)版焉,君之所知也。
      夫晉,何厭之有?
      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
      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秦伯說,與鄭人盟。
      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
      公曰:
      “不可。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
      失其所與,不知;
      以亂易整,不武。
      吾其還也。
      ”亦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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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伯克段于鄢/多行不義必自斃》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
      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
      愛共叔段,欲立之。
      亟請于武公,公弗許。
      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
        公曰:
      “制,巖邑也,虢叔死焉。
      佗邑唯命。
      ”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
      “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
      先王之制:
      大都不過參[通三]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
      ”公曰:
      “姜氏欲之,焉辟[通避]害?
      ”對曰:
      “姜氏何厭[通饜]之有!
      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
      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
      ”公曰:
      “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
      公子呂曰:
      “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
      欲與大叔,臣請事之;
      若弗與,則請除之。
      無[通毋]生民心。
      ”公曰:
      “無庸,將自及。
      ”   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
      子封曰:
      “可矣,厚將得眾。
      ”公曰:
      “不義不暱(昵),厚將崩。
      ”   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
      夫人將啟之。
      公聞其期,曰:
      “可矣!
      ”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書曰:
      “鄭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通悌],故不言弟;
      如二君,故曰“克”;
      稱鄭伯,譏失教也;
      謂之鄭志。
      不言出奔,難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潁,而誓之曰:
      “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既而悔之。
        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于公,公賜之食,食舍肉。
      公問之,對曰:
      “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
      ”公曰:
      “爾有母遺,繄我獨無!
      ”潁考叔曰:
      “敢問何謂也?
      ”公語之故,且告之悔。
      對曰:
      “君何患焉?
      若闕[通掘]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
      ”公從之。
      公入而賦:
      “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
      ”姜出而賦:
      “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
      ”遂為母子如初。
        君子曰:
      “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
      《詩》曰:
      ‘孝子不匱,永錫[通賜]爾類。
      ’其是之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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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鄭交質(zhì)》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
      王貳于虢,鄭伯怨王。
      王曰:
      “無之。
      ”故周鄭交質(zhì)。
      王子狐為質(zhì)于鄭,鄭公子忽為質(zhì)于周。
        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
      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
      秋,又取成周之禾。
      周鄭交惡。
        君子曰:
      “信不由中,質(zhì)無益也。
      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zhì),誰能間之?
      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蘊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jié)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zhì)?
      《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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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碏諫寵州吁》
      衛(wèi)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
      美而無子,衛(wèi)人所為賦《碩人》也。
      又娶于陳,曰厲媯。
      生孝伯,蚤死。
      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
      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
        石碏諫曰:
      “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
      驕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來,寵祿過也。
      將立州吁,乃定之矣;
      若猶未也,階之為禍。
      夫?qū)櫠或?,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
      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
      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
      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
      君人者,將禍是[通“事”]務(wù)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
      ”弗聽。
        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
      桓公立,乃老。
      查看譯文
    • 夏人歌
      佚名佚名〔先秦〕
      江水沛兮。
      舟楫敗兮。
      我王廢兮。
      趣歸于薄。
      薄亦大兮。
      四牡蹺兮。
      六轡沃兮。
      去不善而從善。
      何不樂兮。
    • 蓼蕭
      佚名〔先秦〕
      蓼彼蕭斯,零露湑兮。
      既見君子,我心寫兮。
      燕笑語兮,是以有譽處兮。
      蓼彼蕭斯,零露瀼瀼。
      既見君子,為龍為光。
      其德不爽,壽考不忘。
      蓼彼蕭斯,零露泥泥。
      既見君子,孔燕豈弟。
      宜兄宜弟,令德壽豈。
      蓼彼蕭斯,零露濃濃。
      既見君子,鞗革忡忡。
      和鸞雍雍,萬福攸同。
    • 桃夭
      佚名〔先秦〕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實。
      之子于歸,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
      之子于歸,宜其家人。
    • 祭公諫征犬戎
      佚名〔先秦〕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
      “不可。
      先王耀德不觀兵。
      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
      觀則玩,玩則無震。
      是故周文公之《頌》曰:
      ‘載戢干戈,載櫜弓矢;
      我求懿德,肆于時夏。
      允王保之。
      ’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
      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
      明利害之鄉(xiāng),以文修之,使務(wù)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
      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wù),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翟之間。
      不敢怠業(yè),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
      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
      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
      商王帝辛,大惡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
      是先王非務(wù)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
      邦內(nèi)甸服,邦外侯服,侯、衛(wèi)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
      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
      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
        有不祭,則修意;
      有不祀,則修言;
      有不享,則修文;
      有不貢,則修名;
      有不王,則修德。
      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
      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
      于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
      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于德,無勤民于遠。
        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
      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
      ‘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
      吾聞夫犬戎樹槨,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
      自是荒服者不至。
    • 楚童謠
      先秦無名〔先秦〕
      楚王渡江得萍實。
      大如斗。
      赤如日。
      剖而食之甜如蜜。

    古詩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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