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根之論
不根之論的意思
【解釋】根:根據;論:言論。沒有根據的言論。
【出處】《漢書 嚴助傳》:“朔、皋不根持論,上頗俳優(yōu)畜之。
【示例】茍足以移科舉骫骳之文,不根之論,是某等之心,而識者豈必以是而盡求公哉。(宋 陳亮《鄭景望雜著序》)
【近義詞】不根之談
【反義詞】真憑實據
【語法】不根之論作賓語;用于說話或文章。
字義分解
1. 副詞。
2. 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謙)。不刊(無須修改,不可磨滅)。不學無術。不速之客。
3. 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問:他現在身體好不?
(1)(名)(~兒)高等植物的營養(yǎng)器官;分直根和須根兩大類。根能夠把植物固定在土地上;吸收土壤里的水分和溶解在水中的養(yǎng)分;有的根還能貯藏養(yǎng)料。
(2)(名)比喻子孫后代。
(3)(名)方根的簡稱。
(4)(名)代數方程的解。
(5)(名)化學上指帶電的基:氨~|硫酸~。
(6)(名)(~兒)物體的下部或某部分和其他東西連著的地方:耳~|舌~|墻~|~基|~底。
(7)(名)(~兒)事物的本原;人的出身底細:禍~|刨~問底|我們是老街坊;彼此都知~知底。
(8)(副)根本地;徹底:~究|~治|~絕。
(9)(名)依據;作為根本:~據|無~之談。
(10)(~兒)(量)用于細長的東西:兩~筷子|一~無縫鋼管。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系: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閑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
1. 分析判斷事物的道理:論斷。論點。論辯。論據。論者。議論。討論。辯論。
2. 分析闡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論和言論:理論。輿論。專論。社論。
3. 學說,有系統(tǒng)的主張:系統(tǒng)論。
4. 看待:一概而論。
5. 衡量,評定:論罪。論功行賞。
6. 按照:論件。論資排輩。
7.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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