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釋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說成是同樣的事物。 魯迅 《書信集·致臺靜農(nóng)》:“ 中國 人將辦事和做戲太混為一談?!?毛澤東 《關(guān)于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的問題》四:“剝削者的改造和勞動者的改造是兩種不同性質(zhì)的改造,不能混為一談。”亦作“ 混作一談 ”。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拳術(shù)與拳匪》:“ 東瀛 的‘武士道’,是指武士應(yīng)守的道德,與技擊無關(guān)。武士單能技擊,不守這道德,便是沒有武士道。 中國 近來每與柔術(shù)混作一談,其實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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