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釋
亦作“校仇”。 1.一人獨(dú)校為校,二人對(duì)校為讎。謂考訂書籍,糾正訛誤。 漢 劉向 《<管子>序》:“所校讎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唐 韓愈 《送鄭十校理序》:“秘書,御府也,天子猶以為外且遠(yuǎn),不得朝夕視,始更聚書 集賢殿 ,別置校讎官,曰學(xué)士,曰校理?!薄端问贰ぢ毠僦舅摹罚骸癌z 元祐 三年﹞十二月,詔禮部,本省長(zhǎng)貳定校讐之課,月終具奏?!?清 吳翊 《洞庭山館呈司寇東海公》詩之二:“錦堂恩詔許歸休,妙選賓僚佐校讐。” 章炳麟 《國(guó)故論衡·明解故上》:“自 隋 以降,書府失其守,校讎之事,職諸世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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